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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3月1日起试点基本药物制度 购买基本药物至少便宜25%

                                                                             来源:新快报

      广东省卫生厅昨天召开2010年广东省卫生工作会议。会上记者获悉,公立医院改革将在全省1-2个城市“选点”,广东3月1日启动基本药物目录制度,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基本药物时,价格至少便宜25%。

  基本药物增加中药品种

  “全国两会前,珠三角和经济发达地区试点县将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介绍。据透露,广东即将实施的基本药物制度中,将适当增加中药品种。根据测算,目前已经出台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在10%左右,基本药物在基层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15%药品加成后,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基本药物时,价格至少便宜25%。此外,基本药物制度将与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相结合,促使医生多开价廉物美的药物,为患者降药费。

  投入不足医院难改革

  会上,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指出,今年将选1-2个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广东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重点将围绕医院管理、运行机制进行,尤其加强岗位绩效考核。具体措施仍在讨论中。”

  有医院资深管理人士指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拨款杯水车薪,难以推行公立医院改革。为此,他希望用绩效工资来维持医护人员的薪资。对此,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指出,如何去确定绩效的标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但他认为医生的绩效工资不应以“多劳多得”来衡量。

  14市配负压救护车

  广东省卫生厅专家昨天指出,新一轮甲流发病高峰可能在春节后出现,甲流防控形势严峻。

  副省长雷于蓝昨天出席会议时表示,广东有部分地区的医疗硬件相对落后,像应对甲型H1N1流感类型的公共卫生事件时,有不足之处。“像非珠三角地区,还有14个市没有配置运送传染病患者用的负压救护车。为此,今年省政府将为这些地区的各家医院均配置一辆负压救护车,用于处理公共卫生事件。”




点击次数:7226  录入时间:2010/1/21 9: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