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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酝酿2010年全面取消公费医疗

                                                                             来源:财新网

      北京市计划于2010年第四季度出台方案,正式把公费医疗向基本医疗保险转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1月14日向记者提供了上述信息。在此前一天的石景山区、通州区人代会上,两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保局)局长均表示,该区的区县属公费医疗单位,会在2010年下半年启动公费医疗改革。

  对于两区的表态,北京市人保局新闻办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北京市全面启动公费医疗改革,会由该局正式向社会公布消息。

  享受公费医疗,曾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独有的待遇。然而,由于财政的压力,从1998年至今,全国已有90%左右的省份完成了公费医疗制度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转换。

  酝酿多年的北京市亦在2009年有所动作。2009年4月1日,平谷区开始试点,2万余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都不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而被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此后,海淀区、西城区随之跟进。西城区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区属公费医疗单位共约4万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北京市人保局将在总结各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方案,在全市推广实行。

  “这项改革肯定会有阻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董朝晖向记者表示,毕竟公费医疗的待遇要高于基本医疗保险,对老人尤其如此。

  因此,北京市在试点过程中尤其强调“待遇不降低”。董朝晖表示,可以通过建立公务员补充保险达到这个效果。

  以平谷为例,改革后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大额费用互助金和退休人员补充保险。参保者的门急诊费用通过个人账户支付;超过起付线的费用根据不同年龄和类别按50%至90%的比例报销,年限额2万元,其中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再通过补充保险报销50%。参保者的住院费用,根据医院等级按85%至99.1%的比例报销,年限额7万元;7万元以上部分由大额互助金支付70%,年限额10万元。患者最多可以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9万元,超过19万元的部分,则由公务员医疗补助来补偿。补偿的比例甚至有所提高。

  此外,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之后,参保人可以选择的医院更多,报销的周期更短。也因此,在财政实力有限、公费医疗保障能力较弱的平谷区,这一改革并未遭遇太大阻力。

  上述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也表示,在公费医疗向基本医疗保险转轨之初,财政支出可能更多。仍以平谷区为例,该区人保局副局长刘长青表示,2009年4月至今,区财政共为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050万元,与2008年同期相比,增支1575万元。不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也节余了1000万元。刘长青认为,以往的公费医疗费用以大约每年20%的幅度递增,财政压力很大,如今转换了机制,有利于约束以后的费用增长。

  由于目前的改革试点是各区在进行,中央驻京单位、市属机关单位尚无改革的动作。公费医疗的全盘退出,尚需时日。




点击次数:7215  录入时间:2010/1/16 8:34:42